<center id="o4ygi"><div id="o4ygi"></div></center><center id="o4ygi"></center><optgroup id="o4ygi"><xmp id="o4ygi">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noscript id="o4ygi"></noscript>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code id="o4ygi"><small id="o4ygi"></small></code>

飛機票

春秋航空用戶服務協議—春秋

春秋航空用戶服務協議

歡迎您訪問春秋平臺、注冊春秋平臺會員及使用相關服務!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秋航空”)作為上海春秋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于2005年7月18日開航,成為中國首批民營航空公司之一,春秋航空創新起步,安全、平穩運行,打造個性化出行,本著“省之于旅客、用之于旅客”的初衷,春秋航空開航以來,總平均票價遠低于同行平均票價水平,總平均客座率居全球同行業前列。

一、定義

為了您更好地理解本協議,請您先仔細了解以下定義:

1.1 春秋平臺:指ch.com主網站及其所有以ch.com結尾的子域名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微信小程序及其他小程序、官方微博、官方APP等春秋航空所有的官方媒體銷售平臺和后續可能開通的其他媒體銷售平臺。春秋平臺由上海春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簡稱“春航科技”)協同春秋航空維護運營;在春秋航空自行提供服務的情形下,春秋航空同時是平臺的商戶。

1.2 關聯公司:與春秋航空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共同受同一方控制的公司、組織。 春航科技作為春秋航空整合其信息技術和市場板塊相關功能而設立的全資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信息技術和商務代理服務,是本公司重要的關聯公司;春秋航空基于與您已簽訂或未來簽訂的協議、規則、說明等獲得的您的授權,您允許春秋航空在同等條件下可轉授權給春航科技,同時,不會影響您的權益;涉及具體產品服務的,將由有資質的服務商提供。

1.3 合作公司:在春秋平臺上進行展示或提供服務的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春秋航空的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春秋航空的關聯公司?;诩夹g和業務發展需要,合作公司的展示或服務可能以平臺內平臺或商戶的模式呈現。春秋平臺的合作公司清單可在各具體平臺獲悉并保持更新。

1.4 訪問者:指未經注冊或實名認證的僅使用春秋平臺作一般查詢瀏覽的自然人。

1.5 普通會員:指使用手機號、郵箱或以春秋航空認可的其他方式在春秋平臺注冊或直接使用第三方賬戶登錄的自然人。

1.6 綠翼會員:指在春秋平臺經過實名認證的普通會員。

1.7 用戶:包括春秋平臺訪問者、普通會員、綠翼會員等所有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的自然人用戶及與春秋航空或關聯公司簽約的企業用戶(包括其它法人或組織)。全文簡稱“您”。如果您以企業或其它法人或組織的代理人身份行事,不妨礙您應當按照本協議獨立承擔相應責任并可能與企業用戶承擔連帶的責任。

1.8 特殊用戶:包括但不限于未滿18周歲或為其他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存在閱讀、理解等困難的自然人。本協議以自然人用戶為主要對象,但除另有約定,本協議相關條款亦適用于授權企業用戶,作為雙方相關授權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1.9 惡意手段:指向春秋航空提供虛假信息用于注冊、登錄、認證,如手機號、郵箱、第三方賬戶、證件號等,采用虛假IP、代理VPN、網絡爬蟲、模擬器、CSRF攻擊等手段訪問春秋平臺、注冊春秋平臺會員、使用相關服務,或向春秋航空發起技術攻擊、如滲透攻擊,竊取客戶信息等行為。


二、本協議條款的確認

2.1 為了訪問春秋平臺、注冊會員及使用相關服務,您應當閱讀并遵守《春秋航空用戶服務協議》(全文簡稱“本協議”)。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條款,限制、免責條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您不同意本協議任一條款,請您立即停止訪問、注冊會員及使用相關服務。

2.2 本協議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旦您訪問春秋平臺或勾選“同意“、點擊“注冊”或直接使用第三方賬戶登錄春秋平臺及后續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時,即表示您自愿接受本協議之所有條款。除非您已閱讀并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否則您無權訪問、注冊或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

2.3 如您使用春秋航空的關聯公司或合作公司的賬戶訪問或登錄春秋平臺,即視為您同意本協議內容,自愿遵守本協議。


三、本協議的范圍

3.1 本協議主體

3.1.1 本協議由春秋航空與您簽訂。

3.1.2 特殊用戶
春秋航空本著公開、公平的原則為用戶提供服務,如您屬于特殊用戶,請遵守以下相應要求:

1)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于春秋航空無法辨別網絡訪問者的年齡及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您未滿18周歲或為其他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請在監護人的陪同下閱讀本協議,并在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訪問、注冊或交易。

2)存在閱讀、理解等困難人士。請您在專業人士的陪同下閱讀本協議。否則,因此產生的所有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包括,如在春秋平臺成功交易的,則此交易自始有效,您無權要求解除或撤銷。

為避免爭議,您作為企業用戶的代理人的所有訪問可能不適用隱私權條款。

3.2 協議內容

本協議是您與春秋航空關于您通過春秋平臺為本人或他人查詢、預訂或變更春秋航空及關聯公司或合作公司的航班服務或相關服務所形成法律關系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春秋平臺法律聲明、隱私政策等法律文件及相關各子頻道、網頁中所列明的各項服務協議及相關聲明、說明文件,及上述協議、網站規定、說明的相關變更、修改、補充。您應定期登錄春秋平臺了解協議內容相關變化情況,關注自身權益變化,如您不同意相關協議的變更,應立即停止訪問春秋平臺,如您繼續訪問春秋平臺,視為您同意接受變更,此時您應按變更后的內容行使用戶權益。

四、服務內容

4.1 若您為春秋平臺訪問者,可享有如下服務:

1) 查詢航班和航班動態信息;

2) 查看春秋平臺推薦航線、熱門活動、限時搶購及近期公告信息;

3) 向春秋航空提出投訴與建議;

4) 了解春秋平臺公示的須知文件內容;

5) 春秋平臺訪問者享有的其他服務。

4.2 若您為春秋平臺普通會員,除享有訪問者可享有的服務外,還可享有如下服務:

1) 可以參加大型促銷活動以及常規促銷活動;

2) 有機會參與春秋航空的常旅客計劃,并有機會升級為綠翼會員,享受乘機積分返還和免費或付費通過短信、郵件、微信等接收推送信息的服務;

3) 可以管理常旅客及訂單;

4) 可以享有和管理優惠券;

5) 可以訂購空鐵快線、中轉聯程等會員專屬產品;

6) 可以定期接收到春秋航空的會員專屬期刊,第一時間了解優惠信息;

7) 春秋平臺普通會員可享有的其他服務。

4.3 若您為春秋平臺綠翼會員,除享有訪問者及春秋平臺普通會員可享有的服務外,還可享有如下服務:

1) 可以通過購買春秋航空機票等產品獲得積分獎勵;

2) 可以通過乘機次數累積提升會員等級,獲得更多會員權益;

3) 可以提前參與大型機票促銷活動;

4) 特定條件下,享有不定期購票優惠活動;

5) 特價活動專享;

6) 全程行程通知;

7) 春秋平臺綠翼會員享有的其他服務。

4.4 您應知曉,本條所列舉的服務內容僅供您理解和參考,不作為您主張春秋平臺應提供的服務明細的證據使用。且春秋平臺之間不可避免地可能存在具體服務內容的差異化,您可根據自身需求進行選擇。

4.5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春秋平臺會員體系及用戶相關服務內容不定期更改,且無需提前單獨告知您并經過您同意。

4.6 用戶及會員具體服務內容以春秋平臺最后更新、官方發布的為準,請您及時關注。

4.7 春秋平臺內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務,由該合作伙伴獨立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內容、運營及服務提供主體、申請獲得服務及使用條件等,以您與該合作伙伴之間的服務協議為準,或您可關注其官方平臺最后更新及發布的內容。

4.8 您享有拒絕享受本協議下的任何一項服務內容及后續變動的服務內容的權利,您可通過春秋航空及合作伙伴的官方聯系方式發出您的拒絕通知;若您向春秋航空提出拒絕享受春秋航空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務的,春秋航空在接收到您的通知后會第一時間向合作伙伴反饋,并由合作伙伴單獨負責停止向您提供相關服務;如您同意本協議的,您可享有春秋航空及合作伙伴為您提供的一系列服務。

五、用戶訪問及會員注冊

5.1 訪問及注冊會員的對象應為自然人,春秋航空提供的服務及會員賬戶僅為您與春秋航空建立服務關系的便利而使用,不為任何商業牟利或非法目的。

5.2 注冊時,您應使用本人合法擁有的手機號碼、郵箱或以春秋航空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會員注冊。

5.3 您使用第三方賬戶登錄春秋平臺時,請自行確保第三方賬戶的合法、真實、有效。

六、春秋航空賬號用戶使用規范

春秋航空賬號僅供用戶個人基于本人自用目的或與本人相關聯的個人的需求用于非商業用途。如果要將自春航平臺獲取的信息或機票用于商業用途的,則必須積極主動與春秋航空溝通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詳見第十四條),并得到春秋航空的允許,另外簽署書面協議。

6.1 個人注冊用戶

6.1.1 在您完成注冊并遵守本協議條款之前提下,春秋航空允許您依照本協議規定,以如下非商業方式使用春秋航空賬號:

1)您應當基于本人或與本人相關聯的個人的需求使用賬號,即您可以在春秋航空網站上使用春秋航空賬號預定或購買自己的機票或與本人相關聯的個人的機票;

2)您可以為個人使用目的(包括本人或與本人相關聯的個人)在春秋航空網站使用春秋航空賬號,并以個人使用目的向第三方展示。

6.1.2 除與春秋航空簽訂相關協議外(如B2B、B2T、B2G、TMC以及代理協議),盡管有上述許可,您不得將自春秋航空網站上購買的春秋航空機票用于您或其他人的任何商業活動中,包括但不限于:

1)除本人或與本人相關聯的個人的需求外,無論通過何種方式,不得對外展示、匯編、存儲、銷售或提供春秋航空機票;

2)不得將春秋航空的機票以及航班等信息加載、顯示到您或第三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本身中;

3)不得將春秋航空官方網站、APP以及小程序中任何信息用于企業名稱、商號、商標、包裝、裝潢、廣告語、網頁設計、廣告或產品/ 服務宣傳材料中。

6.1.3一切除個人使用以外的任何使用方式都需要得到春秋航空的商業授權,均應當另行獲得春秋航空的書面許可或與春秋航空另行簽署授權及合作協議(含在線或者電子簽署方式)。

6.1.4一旦您違反協議的條款,春秋航空有權隨時終止協議,并要求您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2商業使用目的注冊用戶

6.2.1 非個人使用目的注冊用戶商業方式行為:

1)將注冊賬號轉賣、出借或出租的;

2)將自春航平臺獲取的信息或機票轉售或提供至其他第三方法人、網絡銷售平臺或網絡平臺經營者,并造成機票被二次商業利用的;

3)作為網絡銷售平臺或網絡平臺經營者的主體,利用或售賣個人用戶自春航平臺獲取的信息或機票的;

4)若該賬號購票行為主體與支付行為主體不一致,且最終支付行為的主體為法人主體,則我司將判定該賬號被第三方法人、網絡銷售平臺或網絡平臺經營者等法人團體持有控制;

5)如該賬號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商業性方式使用行為的,將均被定義為存在代理銷售行為或認定為該賬號被第三方法人、網絡銷售平臺或網絡平臺經營者等法人團體持有控制。

6.2.2 如該賬號操作行為被定義為代理銷售行為:

1)該賬號的操作主體以及操作行為必須符合《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

2)若賬號被判定為由法人團體持有控制,則該法人團體應當盡快與春秋航空溝通聯系,并與春秋航空簽署相關授權及合作協議;

3)如該賬號注冊后六個月內仍未與春秋航空方簽訂相關授權及合作協議的,該賬號自注冊之日起的行為皆將定義為非授權銷售行為,春秋航空有權要求您以及前述持有控制春秋航空賬號的法人團體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向春秋航空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6.2.3 若商業使用目的注冊用戶存在非授權銷售行為以及轉售行為的:

1)應當嚴格遵照《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

2)不得擅自更改春秋航空的相關服務規定、運輸總條件;

3)應當向春秋航空提交國家規定的旅客必要個人信息以及旅客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4)應當保證相關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確保旅客聯系方式為旅客預定機票時填寫的真實有效的信息,不得修改;

5)應當及時向旅客公示告知春秋航空提供的旅客須知、服務熱線電話和電子客票驗證網址,且以適當方式告知、提示購票人或乘機人閱讀、了解春秋航空發布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和行李運輸總條件》、《旅客須知》、運價規則、航班時刻安排、機票退改政策、行業慣例及其他有關規定,以充分保障旅客權益;

6)應當告知旅客《旅客須知》,如有更新,以春秋航空官網告示為準,渠道方同意無需春秋航空另外通知,并征得旅客同意;

7)應當告知旅客,春秋航空有權按照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拒絕不適宜乘機旅客登機,渠道方應向旅客提前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8)應當告知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時間、乘機規定、安全須知及其他注意事項;

9)違反本條約定的均視為違約,春秋航空有權凍結相應違規賬號,且對于每張存在違約行為的機票需向春秋航空賠付人民幣1000元,同時對旅客造成的任何損失仍需承擔全額的賠償責任。

6.2.4 非個人使用目的注冊用戶存在非授權銷售以及轉售行為的,每張機票應當向春秋航空支付不低于人民幣200元的違約金。

七、用戶注意事項

7.1 您在使用春秋平臺查詢航班、下單、交易的過程中,應對您填寫的信息仔細核對,您點擊“確認并繼續”、“支付”按鈕時,視為您已閱讀并同意頁面的所有內容并認可此訂單內容。

7.2 您應妥善保管登錄賬戶及密碼,并對以該賬戶進行的所有行為及事件負全部法律責任。您須確保不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此賬戶及密碼,春秋航空承認每次通過該賬戶發生的訂單交易,如因您向未經授權的人士透露個人密碼,或因黑客行為或因任何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個人密碼而導致的任何后果,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您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您的賬戶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更換密碼,以減少自身損失,并及時與春秋航空取得聯系,上報相關情況。

7.3 您理解并同意:與相關服務有關的設備(如個人電腦、手機、及其他與接入互聯網或移動網有關的裝置)及所需的費用(如為接入互聯網而支付的電話費及上網費、為使用移動網而支付的手機費)均由您自行負擔。

7.4 您有權按照春秋航空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春秋平臺向用戶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果您對該服務有異議,可以與春秋航空聯系以便及時得到解決。

7.5 您在申請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時,必須向春秋平臺、服務提供方、運營方提供準確無誤的個人資料,不得填寫虛假信息,如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的,必須及時更新。若您填寫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則無法使用相關服務或在使用過程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一般情況下,您可隨時瀏覽、修改所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識別的考慮,您可能無法修改注冊時提供的初始注冊信息及其他驗證信息。

7.6 如果您使用第三方賬戶登錄春秋平臺的,春秋航空可獲得您的第三方賬戶、昵稱、頭像、性別、地點等公開信息。

7.7 如果您在春秋平臺提供了您的郵箱、手機號碼等聯系方式,視為您同意接受春秋航空通過電子郵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您發送促銷或其他相關商業信息及春秋平臺相關的服務信息,但您同時有權選擇拒絕。

7.8 春秋航空有權將在向您提供服務中所使用的軟件,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擴展、升級等更新措施,而無需提前通知您,但您有權選擇是否繼續使用更新后的軟件;如您拒絕更新,則存在無法繼續使用春秋平臺服務或春秋航空無法按照原來的方式向您提供服務的可能;如由此造成服務中斷或損失的,將由您自行承擔。

7.9 春秋航空給予您一項個人的、不可轉讓及非排他性的許可,您可以以非商業牟利目的在春秋平臺上登錄、使用用戶賬號。本協議條款未明示授權的其他權利仍由春秋航空保留,您在行使這些權利時須另外取得春秋航空的書面許可。

八、用戶行為規范

8.1 您承諾遵守春秋平臺的所有規定和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

8.2 您在春秋平臺發布信息或者利用春秋平臺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用戶所在地、用戶國籍國及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定。

8.3 您承諾不會在春秋平臺發布如下信息:

1) 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 含有虛假、有害、脅迫、侵害他人隱私、騷擾、中傷、粗俗、猥褻、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內容的;

10) 含有中國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規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內容的。

8.4 您單獨為發布在春秋平臺的信息承擔全部責任,若在春秋平臺散布和傳播違法信息,系統記錄有可能作為您的違法之證據。

8.5 對于您通過春秋平臺而上傳的任何在公開區域可獲取的并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您應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保證對該等內容擁有完整的、無瑕疵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或擁有完整的授權,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肖像權、企業名稱權、商號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合同權利等相關權利。

8.6 您承諾合法使用春秋航空在向您提供服務中所使用的軟件,不得對該等軟件進行如下行為:

1) 開展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匯編,或以其他方式發現其原始編碼,以及實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行為;

2) 以出租、租賃、銷售、轉授權、分配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轉讓該等軟件或利用該等軟件為任何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務;

3) 以移除、規避、破壞、損害或其他任何方式干擾該等軟件的安全功能;

4) 任何復制或試圖復制該等軟件的行為;

5) 以不正當手段取消該等軟件上權利聲明、權利通知、法律聲明的;

6)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8.7 您瀏覽、復制、打印和傳播春秋航空其他用戶上傳到春秋平臺的內容,不得用于商業牟利或非法目的,不得侵犯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以及春秋航空的合法權益和商業利益。您違反此條規定的,春秋航空有權以自身名義利用法律手段尋求權利救濟或根據本協議追究您的違約責任,您應賠償春秋航空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并承擔春秋航空為獲得上述賠償所支出的成本費用。

8.8 您不得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春秋平臺及其所提供的服務,不得損害春秋航空的任何商業利益。您不得利用春秋平臺提供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1) 未經許可,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未經許可,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經許可,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復制、傳輸、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2) 使用任何裝置、軟件或例行程序等其他方式影響或試圖影響春秋平臺的正常運作或正在春秋平臺上進行的任何交易、活動,或采取任何將導致不合理的龐大數據負載加諸春秋航空網絡設備的行為;

3) 對春秋平臺上的任何數據、數據編排作商業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另經春秋航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復制、傳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或供他人使用春秋平臺上展示的數據及相關數據編排。為避免爭議,商業性復制、編排春秋平臺數據都將不被允許;

4)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惡意下訂單或虛假交易等其他惡意擾亂春秋平臺交易秩序的行為;

5) 與網上交易無關的其他行為;

6) 惡意注冊春秋平臺會員或利用會員賬戶進行違法活動、搗亂、騷擾其他用戶以及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7) 其他涉嫌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擾亂春秋平臺正常秩序或侵犯春秋航空合法權益的行為。

8.9 如果您違反前述任一規定的,春秋航空有權要求您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刪除您發布的信息、中斷或終止您使用服務及享有的權利等),以減輕您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影響。

8.10 若您采取惡意手段訪問春秋平臺或注冊春秋平臺會員,春秋航空有權取消用戶資格、封禁賬號、降級會員等級、收回已發放的優惠券、積分獎勵等,并拒絕您的再次訪問或終止協議,并要求賠償。對于您通過春秋平臺交易的訂單,春秋航空有權不承認訂單,對您已獲得的機票及其他服務權益,春秋航空有權直接取消且不進行退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

8.11 如春秋航空有合理理由相信,您存在:惡意登錄他人賬戶、更改他人訂單信息、修改他人接收信息通知的方式等行為或您的行為導致他人信息泄露的,春秋航空保留一切必要手段,且可根據他人申訴和有關機關要求,向有關機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您的IP地址、聯系方式等,協助他人和有關機關采取法律措施。

8.12 如您有違反本協議,為任何商業牟利或非法目的利用春秋平臺為他人訂票及后續退改簽等行為,導致他人因未能及時接收訂單通知、航班變動等信息通知而誤機、漏乘或錯乘的,將由您無條件地承擔由此給他人造成的一切損失,若春秋航空因此向第三方承擔責任或遭受處罰的,您同意春秋航空有權向您追償,并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的權利。且春秋航空有權取消您的用戶資格及已享有或即將享有的優惠券、立減活動、積分獎勵等一切用戶權益而無需承擔責任。

    

九、用戶隱私保護

9.1 為實現向您如約提供您在春秋平臺或第三方渠道選擇的春秋航空、春秋航空代理人、春秋航空合作伙伴的產品及服務的功能,您須授權春秋航空及春航科技收集、使用必要的信息;為給您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您同意春秋航空可將收集的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手機號碼、登錄賬戶、身份證號、會員積分、交易訂單等信息與合作伙伴、關聯公司、特定服務的運營方及服務提供方實現數據共享,在您同意本協議內容后,春秋航空即將收集的信息同步至前述主體的系統或其他媒介,并允許其使用;春秋航空亦會從前述主體獲得您的相關信息,以便處理您的訂單。如您拒絕,可能存在您無法享受某些功能及服務的情況。

9.2 春秋航空尊重您的隱私權,不會公開、編輯或泄露任何有關您的個人資料以及您在使用相關服務時存儲在春秋平臺的非公開內容,但以下情況除外:

1) 已獲得您的明確授權;

2) 遵守法律規定或春秋平臺合法服務程序;

3)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 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5) 維護春秋航空的合法權益;

6) 符合其他合法要求。

9.3 春秋航空將按照行業標準合理審慎地采取必要技術措施保護您的信息數據安全。

9.4 對于春秋航空會如何收集、使用、存儲和保護您的個人信息及您享有何種權利,您還可以閱讀《隱私政策》予以進一步了解。

十、知識產權

10.1 春秋航空在網絡服務中提供的任何文本、數據、數據編排、圖片、圖形、音頻和視頻資料均受知識產權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除明確歸屬于第三方所有的信息資料外,春秋航空擁有春秋平臺內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圖形、表格、動畫、程序、軟件及其對應的數據文件等單獨或組合的著作權。任何被授權、許可的瀏覽、復制、下載、打印和傳播屬于春秋平臺內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以獲得春秋航空服務為目的;

2) 不得用于商業目的;

3) 已獲得春秋航空的許可。

10.2 未經春秋航空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復制、傳播、展示、鏡像、上傳、下載使用上述內容。否則,春秋航空將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10.3 “春秋航空”、3S等LOGO為春秋航空的注冊商標,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春秋航空的商標權。

10.4 春秋航空為提供服務而使用的任何軟件(包括但不限于軟件中的任何文字、圖形、音頻、視頻資料及其輔助資料)的一切權利屬于該軟件的著作權人,未經該著作權人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對該軟件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匯編。

10.5 春秋航空對為提供網絡服務而自行開發的軟件擁有完整的知識產權。春秋航空在此授予您個人非獨家、不可轉讓、可撤銷的,并通過在您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手機或計算機上使用春秋航空軟件的權利,但僅限于您個人非商業性使用的合法目的。

10.6 對于您通過互聯網或移動終端等設備訪問春秋平臺時發表的任何形式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資料,您在此授權并同意將其著作財產權,包括并不限于: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等,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可轉讓權利,無償轉讓給春秋航空所有,許可春秋航空有權利就任何主體侵權而單獨提起訴訟,并獲得賠償。本協議已經構成《著作權法》所規定的書面協議,其效力及于您通過互聯網或移動終端等設備訪問春秋航空發布的任何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內容,無論該內容形成于本協議簽訂前還是本協議簽訂后。對于您提供的其他資料及數據信息,您授予春秋航空及其關聯公司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費的許可使用權利 (并有權在多個層面對該權利進行再授權)。此外,春秋航空及其關聯公司有權(全部或部分地) 無償使用、復制、修訂、改寫、發布、翻譯、分發、執行和展示您發表的知識產權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現在已知或日后開發的任何形式媒體或技術,將上述信息納入春秋航空作品內。

十一、中斷或終止服務

11.1 春秋航空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提供網絡服務的平臺或相關的設備進行升級、檢修或者維護,春秋航空保留隨時修改、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并無需通知您或為此對您及任何第三方負責。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網絡服務(包括收費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春秋航空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11.2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的,春秋航空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您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絡服務,而無需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 用戶向春秋航空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2) 用戶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或不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


十二、免責聲明

12.1 春秋航空作為平臺服務的提供者,以遵守《網絡安全法》和《電子商務法》為前提,但春秋航空不對國家法律強制性之外的義務進行任何類型之擔保,包括但不限于:

1) 網絡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要求;

2) 網絡服務不會中斷。

12.2 春秋航空對以下行為不承擔責任,但春秋航空有義務配合第三方、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及相關組織機構完成相關的取證,并根據法律、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的要求將您的注冊信息給予披露并協助進行調查:

1) 對任何因您不正當或非法使用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或傳送信息變動而產生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后續的損害不承擔責任;

2) 對任何人的威脅性的、誹謗性的、淫穢的、令人反感不適的或非法的內容、行為或對他人權利的侵犯不承擔責任;并對任何人通過服務發送的任何內容不承擔責任;

3) 所有因您非法或違反本協議約定上傳內容而給任何第三方或春秋航空造成的損害均由您個人承擔全部的責任,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平臺服務涉及到互聯網及移動通訊等服務,可能會受到各個環節不穩定因素的影響。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計算機病毒或黑客攻擊、系統不穩定、用戶所在位置、用戶關機、GSM網絡、互聯網絡、通信線路等其他春秋航空無法預測或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務中斷、取消或終止的風險。對于因不可抗力或春秋航空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網絡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12.4 春秋航空可能提供與其它互聯網上的網站或資源的鏈接,您可能會因此連結至其它運營方經營的網站,但不表示春秋航空與這些運營方有任何合作關系。其它運營方經營的網站均由各經營者自行負責,不屬于春秋航空控制及負責范圍之內。對于存在或來源于此類網站或資源的任何內容、廣告、產品或其它資料, 春秋航空亦不予保證或負責。因使用或依賴任何此類網站或資源發布的或經由此類網站或資源獲得的任何內容、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春秋航空不負任何責任。為避免爭議,春秋航空只有在另有書面明示的情況下,才對前述鏈接內容承擔補充責任或連帶責任。

十三、賠償

13.1 您須對自己在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受到侵害者進行賠償,以及在春秋航空在先承擔了因您的行為導致的行政處罰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后,您應給予春秋航空至少等額的賠償。

13.2 對于您違反本協議,導致或產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張的任何索賠、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您同意賠償春秋航空及其合作公司,并使之免受任何損害。同時,春秋航空有權視您的行為性質,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刪除您發布信息內容、暫停使用許可、終止服務、限制使用、取消春秋平臺賬號、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因春秋航空采取上述合理措施給您造成的損失,春秋航空不承擔任何責任。

13.3 您和春秋航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爭議的,應先與春秋航空取得聯系進行協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未經協商并明確被春秋航空書面拒絕相關方案的,春秋航空將拒絕您任何律師費等額外支出。

十四、通告

14.1 所有發給您的通告都可以通過春秋平臺的公告、電子郵件、短信以及常規信件的形式傳送,您對您的聯系方式的真實有效性負責,并承擔春秋航空通過您提供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后果。

14.2 您向春秋航空進行協商、投訴的文件資料,須成功送達至春秋航空處,否則,春秋航空不予認可。

14.3 春秋航空的聯系方式為:021-95524。Email地址:CS@ch.om。郵寄地址:上海市空港一路528號航友賓館3號樓四樓,春秋航空法務部收。

十五、法律適用與管轄

15.1 不管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還是境外的用戶,協議條款之訂立、效力、解釋、修訂、補充、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系列法律法規(不包括沖突法)。

15.2 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長寧區。若您和春秋航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您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15.3 本協議適用的法律文件清單包括但不限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十六、其他規定

16.1 春秋航空未行使或執行本協議任何權利或規定,不構成對前述權利之放棄。

16.2 如本協議中任何條款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協議的其余條款仍為有效并對協議訂立之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6.3 本協議條款中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本身并無實際含義,不能作為本協議涵義解釋的依據,在解釋本協議條款時應被忽略。

16.4 如您對本協議條款有異議或建議的,可聯系春秋航空,我們盡最大努力給予您必要的幫助與服務。

16.5 本協議一經您訪問春秋平臺、使用春秋平臺相關服務或注冊春秋平臺會員即生效,后續修訂的版本,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您若在本協議修訂、公示之后,點擊“同意”、仍繼續使用本服務的,則視為您接受和自愿遵守修訂后的協議。

16.6 本協議作為春秋航空與您所簽訂合同的一部分,在未有簽訂具體服務合同時,本合同將作為春秋航空與您之間約定內容的依據,但春秋航空明示供您參考及后續有不斷更新的部分,應以春秋航空最新公示的為準。

16.7 本協議有中文(含簡體和繁體中文)、英文、日文、韓文共五種文本供您參考,前述文本之間出現歧義的,以簡體中文文本為準。

(正文完)


春秋航空

更新日期:        2022年09月15日
快猫视频-re05.回家导航
<center id="o4ygi"><div id="o4ygi"></div></center><center id="o4ygi"></center><optgroup id="o4ygi"><xmp id="o4ygi">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noscript id="o4ygi"></noscript>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optgroup id="o4ygi"></optgroup>
<code id="o4ygi"><small id="o4ygi"></small></code>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蜘蛛词>|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 <文本链>